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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施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更正后)

公告日期:2021-10-14

爱施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更正后)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及其它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已取得了我们独立董事的认可,我们认为:深圳市一号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号机科技”)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向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占比很小,其支付能力在交易范围内基本可控,同时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定价遵循公允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一号机科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转让深圳市一号机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导致被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转让深圳市一号机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导致被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已取得了我们独立董事的认可,我们认为:在公司转让一号机科技控制权后,该借款事项将导致公司出现被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情形,即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延续。该情形将在一号机科技全额向公司偿还借款后消除。一号机科技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上述资金,偿还之前,公司将按实际占用天数以5.5%的年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一号机科技经营正常,资信良好,且公司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整体风险可控;资金占用费率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深圳市一号机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导致被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转让一号机科技控制权后,该借款事项将导致公司出现被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情形,即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延续。该情形将在一号机科技全额向
公司偿还借款后消除。一号机科技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偿还上述资金,
公司将按实际占用天数以 5.5%的年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一号机科技经营正常,资信良好,且公司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整体风险可控;资金占用费率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吕廷杰、邓鹏、张蕊
                                                  2021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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