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45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7,402,605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
司总股本(9,330,600,931 股)的 1.0439%。
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9,738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3、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关规定。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根据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关于终止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18 号)。
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合计 97,402,605 股。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简述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摘要》。
2021 年 12 月 27 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623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予以备案。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限制
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限
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达成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并披露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 9,738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数量为 97,402,605 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1.04%。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 2 月 11 日。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派 9 元现金的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 97,402,605 股。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实施了每 10 股派 7 元现金的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 97,402,605 股。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 97,402,605 股。同时,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终止实施。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说明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全部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7,402,605 股,本次
全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7,402,605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330,600,931 股)的 1.0439%。
公司已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 2,893,779,794.55 元人民币,上述事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283 号)审验。
2、回购价格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实施每 10 股派 9 元现金的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实施每 10 股派 7 元现金的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实施每 10 股派 9 元现金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上述现金
分红,未实际派发给本人,而是暂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支付。若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同时,基于上述权益分派情况,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为 29.71 元/股。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条件与解锁条件”、“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第十章 公司与激 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和“第十一章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中对于回购价格的相 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即为授予价格,即 29.71 元/股。同时,上述激励对象此次 应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以前年度现金分红,公司不再派发给其本人。 (其中,有部分激励对象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主动辞职,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 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以“标的股票授予价格”/“回购实施前30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回购实施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 盘价”的孰低值进行支付回购款项)。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约为 28.94 亿元,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累计减少 97,402,605 股。公司的股本结
构变动如下(仅考虑目前情况下进行本次回购注销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4,602,092 2.41% -97,402,605 127,199,487 1.38%
高管锁定股 127,199,487 1.36% - 127,199,487 1.38%
股权激励限售股 97,402,605 1.04% -97,402,605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105,998,839 97.59% - 9,105,998,839 98.62%
三、股份总数 9,330,600,931 100.00% -97,402,605 9,233,198,326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 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需要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将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