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16
债券代码:124007 债券简称:雷科定转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 换 自有 及 自筹 资 金预 先 支付 的 交易 对 价的 议 案 》, 同 意公 司 使用 募 集资 金28,230.00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拟置换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
2020 年 11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
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6 号)文件,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 4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11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3,683,30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2,399,996.2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384,068.60 元。以上募集资金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2000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江
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收购爱科特剩余 30%股权 28,230.00
2 毫米波雷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01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合计 60,240.00
根据 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与韩周安、韩冰、成都安鼎财富企业管理咨询中
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收购爱科特剩余 3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8,230.00 万元,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为了保证本次股权购买交易的顺利实施,根据协议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向交易对方支付了现金对价共计 28,230.00 万元。以上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200014 号),经其审核,截至 2021 年 2月 26 日止,雷科防务以自筹资金预先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了 28,23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的实施
公司预先支付本次股权交易的现金对价是为了履行《股权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交易对价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8,230.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及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现金对价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200014 号)。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现金对价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 6 个月。此事项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章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8,230.00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现金对价
28,230.00 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8,230.00 万元,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8,230.00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现金对价 28,230.00 万元。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雷科防务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雷科防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