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伍捍东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68 号)。本次重组相关交易方所出具的承诺情况具体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1、本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无论该等资料提供的对象、场
合、内容或方式如何)均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如有违反,本公司
关于提供资料 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 真实、准确和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完整的承诺函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 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保 证,本公司愿意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本人所提供的资料(无论该等资料提供的对象、场合、
内容或方式如何)均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有违反,本人承诺将
上市 公司全体 关于提供资料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 、监事及 真实、准确和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高级管理人员 完整的承诺函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 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保 证,本人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 司报送本人的 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 息
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人/本企 业所提供的资料(无论该等资 料提供的对
象、场合、内容或方式如何)均 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如有违反,
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
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保证,本人/本企业愿
上市 公司持股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以上股东: 关于提供资料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刘峰 及其一致 真实、准确和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行动人 完整的承诺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
证券 交易 所和登记 结算公 司报送本 人/ 本企业的 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
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 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人/本企 业所提供的资料(无论该等资 料提供的对
交易 对方:伍 象、场合、内容或方式如何)均 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捍东、魏茂华、 关于提供资料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有违反,安增权、程丽、 真实、准确和 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西安 辅恒、西 完整的承诺函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
安伴 恒、西安 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
拥恒 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保证,本人/本企业愿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可转换 债券,并于收到立案稽
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
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 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
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 报送 本人/本 企业的身 份信息 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 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
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及可 转换债券。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及可
转换债券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公司所提供的资料(无论该等资料提供的对象、场
合、内容或方式如何)均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如有违反,本公司
关于提供资料 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标的公司 真实、准确和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完整的承诺函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