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9-059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于 2019
年 7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
(需行政许可)【2019】第 30 号],并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进行了披露。根据《问
询函》的要求,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逐项落实,并完成了《问询函》之回复。同时对照《问询函》要求对《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披露,现对报告书主要补充和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在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二)关于股份及可转换债券锁定的承诺”中对交易对方股份及可转换债券不设定质押等相关承诺进行了补充披露;
2、公司在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九)商誉减值风险”中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商誉减值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3、公司在报告书之“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目的”之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中对上市公司及现有子公司与标的公司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进行了补充披露;
4、公司在报告书之“第五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之“一、标的公司评估
情况”之“(五)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中对使用收益法评估标的公司时关于未来年度预测收入增长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5、公司在报告书之“第六节 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情况”之“三、募集
配套资金情况”之“(五)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中对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6、公司在报告书之“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影响的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中对恒达微波的微波产品业务盈利能力的稳定性进行了补充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