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8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5%以上股东上海复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星”)出具的《关于减持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通知》及《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2019年5月23日减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股东上海复星因自身发展需要,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
二、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上海复星自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3月25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及时间均过半,共减持公司股份82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834%。公司已于2019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自2019年3月26日至本公告日,上海复星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9,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58%。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复星持有公司股份为15,752,80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5.32189%,截至公告日,上海复星持有公司股份为14,799,9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4.9999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复星持有公司股份
29,170,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5507%。截至本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出具日,上海复星持有公司14,7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上海
复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情
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上海复星上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即2014年7月4日)至本
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复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14,371,09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5510%,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注) 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2014年8月 18.32 1,092,150 0.36897
集中竞价 2014年9月 18.64 2,063,040 0.69697
集中竞价 2015年6月 39.02 1,163,000 0.39291
大宗交易 2016年6月 16.27 7,000,000 2.36486
上海复星 大宗交易 2016年12月 18.15 2,100,000 0.70946
集中竞价 2018年12月 14.24 194,300 0.06564
集中竞价 2019年3月 17.38 757,600 0.25595
集中竞价 2019年5月 20.65 1,006 0.00034
合 计 18.92 14,371,096 4.85510
注:减持均价已扣除交易费用及印花税。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9,170,996 9.85507 14,799,900 4.99997
上海复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170,996 9.85507 14,799,900 4.999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复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复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上海复星本次减持及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上海复星承诺自公司IPO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5.上海复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6.上海复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复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海复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7.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公司将继续关注上海复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通知》;
2.《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