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8-059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5,752,80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2%)的公司股东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11月3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复星医药产业拟减持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持股情况:截至2018年11月30日,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公司股份15,752,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的股份。
2、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4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0.5%,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则作相应调整。
3、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即自2018年12月26日起的六个月内)。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原因:复星医药产业自身发展需要。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复星医药产业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期限已届满。在承诺期间,复星医药产业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复星医药产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复星医药产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复星医药产业将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复星医药产业将持有公司股份14,272,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4.82%。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