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9-146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
《关于股东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公司股东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萃竹”)拟自
2019 年 9 月 16 日起 90 日内,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45,968,517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3%。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0 日,上海萃竹在本轮减持周期内减持股份的时间已经
过半。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股份情况
1、上海萃竹减持股份的情况
2019年9月16日至10月30日,上海萃竹共被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67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减持方式均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非公开发行。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减持后持有公司股 份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萃竹 52,933,863 3.45% 51,258,163 3.35%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海萃竹在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中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承诺期限为: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2019 年 1 月 3 日,上海萃竹承诺自 2019 年 1 月 3 日至 2020 年 1 月 2 日,
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不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以及在该期间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增加的股份。发生被动减持情形,并非上海萃竹的主观意愿。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萃竹已被动减持公司股票和未来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2、鉴于上海萃竹前期所质押股份存在的被动减持情况并未得到全部解决,仍需与相关质权人进行积极沟通,未来仍可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情形。鉴于公司股东陈耀民先生与上海萃竹为一致行动人,因此二者被动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合并计算。
3、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截至 2019 年 8 月 22 日,上海萃竹及
其一致行动人陈耀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已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合规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