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过充分的讨论,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分析,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将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经认真核查、分析和讨论所修改的相关内容与条款,我们一致认为修改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同意将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要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修订〈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置换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
四、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分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分析,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对投资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培明
陈强
戚啸艳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