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8-085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公司副董事长孙玉国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7%)。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自减持计划实施之日起至2018年8月22日,孙玉国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鉴于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对孙玉国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截至2018年11月22日,孙玉国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自减持计划实施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届满,孙玉国先生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孙玉国先生本次未减持股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至计划届满之日,孙玉国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