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8-035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公司董事、总经理程鹏先生,监事会主席徐晋晖先生,副总经理毕垒先生,副总经理金水祥先生,副总经理宋铁辉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2%)。
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徐晋晖先生、毕垒先生、宋铁辉先生于2017年12月4日至12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为75,000股、45,050股和3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0.004%和0.002%。
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截至公告日,金水祥先生累计减持股份 200,0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程鹏先生于2017年12月6日至12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9%,鉴于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对程鹏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截至2018年5月31日,程鹏先生、徐晋晖先生、毕垒先生、宋
铁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的比例
程鹏 2017.12.6 集中竞价 26.75 200,000 0.016%
2017.12.8 交易 27.20 290,000 0.023%
小计 490,000 0.039%
2017.12.4 27.66 45,000 0.004%
徐晋晖 2017.12.6 集中竞价 26.11 30,000 0.002%
交易
2017.12.8 27.27 50,000 0.004%
小计 125,000 0.010%
2017.12.5 27.03 6,350 0.0005%
毕垒 2017.12.6 集中竞价 26.22 38,700 0.003%
交易
2017.12.8 27.32 44,000 0.003%
小计 89,050 0.007%
宋铁辉 2017.12.6 集中竞价 26.67 30,000 0.002%
交易
小计 30,000 0.002%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2017年11月10 (2018年5月30日)
称 股份性质 日)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708,365 0.367% 4,218,365 0.329%
程鹏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77,092 0.092% 1,054,591 0.082%
合计持有股份 656,876 0.051% 531,876 0.041%
徐晋晖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4,219 0.013% 132,969 0.010%
合计持有股份 375,000 0.029% 285,950 0.022%
毕垒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3,750 0.007% 71,488 0.006%
合计持有股份 270,000 0.021% 240,000 0.019%
宋铁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7,500 0.005% 60,000 0.00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程鹏先生、徐晋晖先生、毕垒先生、宋铁辉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