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01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编号: 2024-032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系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 6 人,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合计236,12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资金总额 1,117,404.27 元。
2.公司已于2024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71,904,560 股变更为371,668,440 股。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和 1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总计236,12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本议案已经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5)。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披露公司取得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24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 月 29 日期间,公司对激励计划
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查,认为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0 年 2 月 5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5.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2 月 7 日为首次
授予日,首次授予价格为 5.49 元/股,向 10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686,5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为 96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实际为 6,160,100 股,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21 日。
6.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
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10 日为预留股份的授予日,预留股份授予价格
为 6.87 元/股,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2,2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完成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 23 名激
励对象授予 742,200 股限制性股票,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
7.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1 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 71,88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
原始授予 59,900 股,资本公积转增 11,980 股)将由公司在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按照回购价格 4.575 元/股(因资本公积转增由 5.49 元/股相应调整为 4.575 元/股)回购并注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公司在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对 1 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 71,88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
9.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经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完成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股权登记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7 日,变更后总股本为
372,170,760 股。
10.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 1 名激励
对象尚未解锁的 71,88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 372,098,880 股。
11.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95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40,080 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完成相关解锁工作,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
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
12.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1 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 120,96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原始授予100,800 股,资本公积转增 20,160 股)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 4.575元/股(因资本公积转增由 5.49 元/股调整为 4.575 元/股)回购并注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一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1 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73,36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原始授予61,133股,资本公积转增 12,227 股)将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 4.575 元/股(因资本公积转增由 5.49 元/股相应调整为 4.575 元/股)回购并注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一名激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 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194,32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
15.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 2 名激
励对象尚未解锁的 194,320 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 371,904,560 股。
16.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对预留部分授予的 23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6,880 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完成解锁部分的上市流通,
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12 月 30 日。
17.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93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次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42,920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完成解锁部分的上市流通,上市流
通日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
18.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第二次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对预留部分授予的 23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次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6,880 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完成解锁部分的上市流通,
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9.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次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88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三次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20,800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已完成解锁部分的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3 月 29 日。
20.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和 1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总计236,120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涉及 5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和 1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总计236,12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本次回购涉及 5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中 1 名激励对象的限
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 25,600 股,回购价格为因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575 元/股,并按照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4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合计为 196,520 股,回购价格为因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575 元/股。
2.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本次回购涉及 1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其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
为 14,000 股,回购价格为因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5.725 元/股,并按照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已办理程序
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了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款项 1,117,404.27 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4SHAA3B0366)。
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
236,120 股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完成注销。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