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22-007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95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40,0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6557%。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种类: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首次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00 人,实际授予 96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预留部分计划的授予对象共计 23 人,实际授予 23 人,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29,445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03,240,000股的 2.45%。其中,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686,500 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0%,实际授予 6,160,1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3%;预留 742,945 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1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5%。
5、定价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按照如下方法确定,即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照上述定价方法,以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基准确定。即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50%;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
交易日或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
6、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 年(24 个月)为限售期。
7、解锁期:限售期满后的 3 年(36 个月)为解锁期,激励对象可
以在不低于 3 年的解锁期内匀速解锁获授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 24 个月至 60 个月为解锁
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24 个月后至 36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
票)的 1/3;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36 个月后至 48 个月内,解锁数量
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1/3;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48 个月后至 60 个月内,解锁数量是当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包括激励对象出资购买的标的股票)的 1/3。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披露公司取得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24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 月 29 日期间,公司对激励计划
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查,认为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0 年 2 月 5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5、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2 月 7 日为首次授予
日,首次授予价格为 5.49元/股,向 10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6,686,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为 96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为6,160,100 股。
6、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同意
以 2020 年 12 月 10 日为预留股份的授予日,预留股份授予价格为 6.87
元/股,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2,2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完成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742,200 股限制性股票。
7、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1 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 71,88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原始授予
59,900 股,资本公积转增 11,980 股)将由公司在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完成后按照回购价格 4.575 元/股(因资本公积转增由 5.49元/股相应调整为 4.575 元/股)回购并注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公
司在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对 1 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
71,88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
9、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经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完成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股权登记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7 日,变更后总股本为
372,170,760 股。
10、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 1 名激励
对象尚未解锁的 71,88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 372,098,880 股。
11、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 件达成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95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第一次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40,080 股,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历次变动情况
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历次变动情况
如下:
该次授 该次取 该次激 该次变动 该次变
变动 予数量 消数量 励对象 后股票数 该次授 动后激 变动原因简
日期 (万 (万 减少人 量(万股) 予价格 励对象 要说明
股) 股) 数 人数
2020 年 2 616.01 — — 616.01 5.49 96 首次授予登
月 7 日 记 96 人
2020 年 预留部分授
12 月 10 74.22 — — 690.23 6.87 119 予登记 23 人
日
2020 年度利
2021 年 7 — — — 828.276 — 119 润分配方案
月 7 日 实施,每 10
股转增 2 股
2021 年 9 回购注销 1
月 8 日 — 7.188 1 821.088 — 118 名激励对象
股票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
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次解锁期
《激励计划》规定,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 年(24 个月)为限
售期(锁定期),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 24 个月后至 36 个月内,解锁
数量是获受股票总数的 1/3;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