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4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4月27日为授予日,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34.273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3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建筑
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3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
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2017年3月2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期
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17年5月12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建筑科
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7年6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查,确定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7、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董事会经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计划与已披露计划不存在差异,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授予34.273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8年4月27日。
3、授予价格: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73元。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70%,为每股 9.73 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70%,为每股 9.70 元。
4、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公司拟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34.273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股票总数的9.19%,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4,611.9096万股的0.10%。
本次预留部分权益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授予股票总数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
(万股) 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麻秀星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常务 5.0232 14.66% 0.01%
副总裁)
2 白玉渊 副总经理(副总裁) 3 8.75%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 26.25 76.59% 0.08%
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31人)
合计(33人) 34.2732 100.00% 0.10%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具体名单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6、解锁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 个月内分两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
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
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在上述约定的期间内未按期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在解锁期满,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7、解除锁定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以2016年业绩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2%,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
第二次解锁 以2016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2%,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2%。
注:1、以上“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锁定,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建研集团达到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具体解锁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A(杰出)、B(优秀)、C(良好)、D
(合格)、和E(不合格)五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考核分数
和可解锁比例如下:
考核分数 分数≥95 95>分数≥85 85>分数≥75 75>分数≥60 分数<60
考核等级 A(杰出) B(优秀) C(良好) D(合格) E (不合格)
可解锁比例 100% 70%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可解锁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被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解锁,因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 会已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