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408 号文)核准,公司 2010 年 4 月 19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0 万股,发行价为 5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6,000,000.00 元,扣除经各方确认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51,503,873.0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4,496,126.93 元。公司按照确认结果增加股本人民币 16,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748,496,126.93 元,增资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63,000,0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0 年 4 月 2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0 年 4 月 22 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深核字[2010]370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于 2010 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人民币 8,708,425.01 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42,795,448.06 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3,204,551.94 元,确定增加
的资本公积总额为人民币 757,204,551.94 元,并于 2011 年 9 月 9 日将上述 8,708,425.01 元归还
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 1507 号文)核准,公司 2017 年 12 月 25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金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240,640 股,发行价为 7.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279,987.20 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等人民币 13,946,914.44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79,245.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6,333,072.76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7]20090
号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723.68 万元,其中:以前年
度使用 77,723.68 万元,本年度使用 0.00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21 年度,公司将结项
后相关账户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共计 1,908.44 元,结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731.43 万元,其中:以前年
度使用 41,731.43 万元,本年度使用 0.00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21 年度无置换公司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的募投项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
金额人民币 41,731.4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4,470.40 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
本公司 2021 年 2 月修订,并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经本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修订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 6 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与其签订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公司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承接,中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
公司子公司湖南梦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分别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开福区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募投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可结项,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结项后相关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各募集账户资金 2021 年度转入活期账户、账户注销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转入活期 转入活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注销时间
账户金额 账户时间
农行长沙开福区支行 18053901040013877 活期 296,856.65 2021-8-26 2021-8-26
招行大河西先导区支行 731902116810803 活期 28,997.82 2021-5-24 2021-5-24
浦发行长沙分行 66010154700008668 活期 1,454,063.24 2021-5-25 2021-5-25
交行中山路支行 431620000018010025143 活期 295,602.56 2021-5-24 2021-5-24
浦发行长沙分行 66010167020003560 定期 4,586,055.94 2021-5-25 2021-5-25
农行五一大道支行 18053951200000175 定期 5,202,105.57 2021-8-26 2021-8-26
转入活期 转入活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注销时间
账户金额 账户时间
农行五一大道支行 18053951200000199 定期 7,220,738.94 2021-8-26 2021-8-26
合 计 19,084,420.72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年产 60 万床被芯、80 万个枕芯、10 万床日式床垫项目”、“智慧门店项目”、“大管家服务项目”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需继续投入资金,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 在上述资金转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