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 1507 号文)核准,公司 2017 年12 月 25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金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240,640 股,发行价为 7.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279,987.20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等人民币 13,946,914.44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79,245.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6,333,072.76 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12 月 25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7]20090 号
报告。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2,966.05 万元,其中:以前年
度使用 50,566.01 万元,本期使用 2,400.04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52,966.0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人民币 3,288.32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5,633.31 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621.06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
经本公司 2021 年 2月修订,并于 2021 年 2 月25 日经本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修订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 6 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 年 12 月 25日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与其签订了《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公司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承接,中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公司子公司湖南梦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1 年 5 月28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开福区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以及 2021 年 5 月 21日召开的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年产 60 万 床被芯、80 万个枕芯、10 万床日式床垫项目”、“智慧门店项目”、“大管家服务项目”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无需继续投入资金,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在上述 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其中“智慧门店项目”、 “大管家服务项目”对应南京银行杭州城北支行账户 0708290000000082、0708270000000083 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注销。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后海支行 805880100035843 活期 23,602.19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后海支行 805880100035978 活期 25,133,667. 54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后海支行 805880100036093 活期 7,668,584.93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后海支行 805880100036021 活期 57,380.08
合 计 32,883,234. 7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
附件 1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5,633.31 本年度投入募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2,400.04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集资金总额 52,966.05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是否发生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60 万床被芯、80 万个 否 13,887.14 13,88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