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现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0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19 日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 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51.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6,000,000.00 元。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22 日收到募
集资金后,扣除经各方确认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1,503,873.07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4,496,126.93 元。公司按照确认结果增加股本人民币 16,00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748,496,126.93 元,增资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63,00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22日出具的天职深核字[2010]370 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 2010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人民币 8,708,425.01 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42,795,448.06 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3,204,551.94 元,确定增加的
资本公积总额为人民币 757,204,551.94 元,并于 2011 年 9 月 9 日将上述 8,708,425.01 元归还转
入募集资金账户。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梦洁股份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507 号文的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发行 76,240,64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279,987.20 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等人民币 13,946,914.44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79,245.2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6,333,072.76 元,增资后的股本为763,264,760股。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月 25 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20090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以前年度共使用77,723.68万元,2021 半年度使用 0.00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30 日,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7,723.68 万元。公司于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结项后相关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6 月30 日,公司已完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河西先导区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剩余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余额合计1,252.80 万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 半年度无置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工建设的募投项目,2021 半年度
使用 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3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731.43
万元。公司于2021 年 4 月 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及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年产60 万床被芯、80 万个枕芯、10 万床日式床垫项目”、“智慧门店项目”、“大管家服务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可结项,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结
项后相关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6 月 30日,剩余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及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余额合计 14,387.01 万元。
(三)本年度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77,723.68 万元,2021 半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0.00 万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41,731.43 万元,2021 半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0.00 万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账户其他变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半年度累计利息收入 272,842.13 元,手续费支出 200.00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半年度累计利息收入 824,553.58 元,手续费支出 400.00元。
(五)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在银行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2,527,971.92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在银行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43,870,115.5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及修改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10年 5 月 22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因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承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公司子公司湖南梦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开福区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
知》(财会[2010]25 号)的精神,公司已于 2011 年 9 月 9 日将调整出的募集资金8,708,425.01 元
转入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开福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所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需要对经重新确认后新增的募集资金 8,708,425.01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董事长姜天武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已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
签署完成。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开福区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在银行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2,527,971.92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农行长沙开福区支行 18053901040013877 活期 296,693.47
农行长沙开福区支行 18053951200000175 定期 5,122,358.01
农行长沙开福区支行 18053951200000199 定期 7,108,920.44
合 计 12,527,971.92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梦洁股份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507 号文的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向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发行 76,240,64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279,987.20 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等人民币 13,946,914.44 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79,245.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6,333,072.76 元,
根据《深圳证券所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需要对新增的募集资金 556,333,072.76 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董事长姜天武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北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
协议已于 2017 年12 月 25 日签署完成。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公司子公司湖南梦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