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6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具体公告详见2024年3月22日、2024年5月17日、2024年7月24日、2024年9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共计21,000万元人民币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渤海银行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型,渤海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和本《产品说明书》约
定的固定收益提供保证承诺。按照本产品挂钩标的的市场表现,客
产品类型:
户可能就本产品获得除固定收益外的产品收益,客户获得的除固定
收益之外的收益即浮动收益。银行不承诺客户获得浮动收益。
交易范围: 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其衍生产品部分与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
价挂钩。
风险等级: R1-(低风险)
注:产品内部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共分为五类:R1-低风险、R2-较低风险、R3-中风险、
R4-较高风险、R5-高风险。
预期收益率(年化) 预期收益率=固定收益率【1.5%】+【1.0%】×N/M。【1.5%】及
【1.0%】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处于目标
区间的实际天数,M为观察期实际天数。客户可获得的年化固定收
益率为【1.5%】,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2.5%】。测算收益不
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产品期限: 130 天
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如本产品认
认购期: 购期内认购资金总额达到认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1,000万元),则
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认购期提前终止。
自成功认购本产品起至2024年9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为结构性
冷静期: 存款冷静期。结构性存款冷静期内,可通过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渠道
撤销购买申请。
成立日: 即起息日,2024年9月30日。
到期日: 在本产品正常持有到期情形下,到期日为2025年2月7日。
产品到期资金到账日: 实际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
费用: 本产品银行不收取任何销售手续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特别约定:无
与费用价格有关的例外条款或限制性条款:无。
提前终止权: 客户无权提前终止(全部或者部分)本产品。
如出现如下情形,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
(1)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
(2)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等情形;
(3)本产品所交易的金融工具提前终止。
一旦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将于确定的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通
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本金及收益,
收益按实际期限计算。
提前赎回权: 除本《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客户无权提前赎回(全部或者部
分)本产品。
其他规定: 如本产品资金总额达不到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 】万元),银
行有权决定本产品是否成立,如决定不成立,银行应返还客户已存
入的本金。
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经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
约定向客户提供本产品时,为保护客户利益,银行有权确定本产品
不成立,并将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客户已存入的本金。
认购日至成立日之间,交易账户为一般结算账户的客户资金按人
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交易账户为银行资金归集账户的客户
资金不计付利息。
交易账户为银行资金归集账户的,产品实际到期日至本金、收益
到客户指定账户的期间,客户资金不计付利息。
延期支付:如本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出现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
益的情况,则本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将相应延期支付。银行将于到期
日前通知客户,并在实际到期日(银行实际取得本金和收益之日)
后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本金及收益,收益按实际产品期限计算。
本金及收益的派发: 本产品实际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挂钩标的:观察期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
欧元/美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5位,表示一欧元
可兑换的美元数。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
则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
“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汇率中间价。
挂钩标的观察期:2024年9月30日(含)至2025年2月5日(含),
释义:
观察期内每日观察,根据当日挂钩标的表现,确定挂钩标的处于目
标区间内的天数。
目标区间:挂钩标的期初价格-0.08,挂钩标的期初价格+0.08(含
目标边界)
挂钩标的期初价格:产品风险等级产品成立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
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汇率中间价。
截止2024年9月26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34%的股权,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锦虹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1,776,2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现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总行授权
经营的其他业务;家庭财产保险、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健康保险(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17,479.96 亿元、净资产
1,185.70 亿元、2024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131.45 亿元、2024 年上半年净利润 36.97 亿元。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由主要大型商业银行或证券机构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且不涉及证券投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公司所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公司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