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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9

长青股份: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扬州市文昌东路 1006 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由董事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现场参会董事 6 名,独立董事李钟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于国权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长于国权先生的简历详见 2021 年 11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江
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南章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公司副董事长黄南章先生的简历详见 2021 年 11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于国权先生、黄南章先生、孙霞林先生、杜刚先生、李钟华女士(独立董事)五位董事组成,其中于国权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李钟华女士(独立董事)、于国权先生、骆广生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李钟华女士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龚新海先生(独立董事)、于国权先生、李钟华女士(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龚新海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骆广生先生(独立董事)、于国权先生、龚新海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骆广生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龚新海先生、李钟华女士、骆广生先生的简历详见 2021 年 11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孙霞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杜刚先生、孔擎柱先生、赵河先生、李剑先生、夏中才先生、李诚先生、王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吕良忠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马长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马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马长庆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 1006 号

  电话:0514-86424918          传真:0514-86421039

  邮箱:irm@jscq.com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肖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肖刚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 1006 号

  电话:0514-86424918        传真:0514-86421039

  邮箱:irm@jscq.com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张春红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决议形成后,公司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
附件:

                      总经理简历

    孙霞林先生,1973年12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90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96年至2001年历任江都农药厂、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本公司监事、销售经理;2006年1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霞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79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副总经理简历

    杜刚先生,1969年6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南京大学商学院MBA结业。1998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99年至2001年历任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科科员、副主任;2001年至2010年历任本公司生产科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杜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39,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孔擎柱先生,1976年3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9年至2001年任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员;2001年至2003年任本公司设备员;2003至2006年任本公司外贸部经理;2006年至2010年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孔擎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86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赵河先生,1970年3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0年至2005年历任浦头镇工业公司财务科主办会计、科长;2005年至2011年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兽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61,2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剑先生,1976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
历。1998 年至 2001 年历任江都农药厂、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员;2001 年至2016 年历任本公司销售员、销售经理、销售部长;2016 年至 2018 年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12,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夏中才先生,1969年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8月进入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10月至2020年1月历任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芳烃厂技术员、生产主任、科长、安全总监;2020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夏中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李诚先生,1983年7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10年12月进入本公司工作,2010年至2020年历任本公司销售员、销售经理、销售部长;2020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诚先生持有公司本公司股份175,0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于国权先生之女婿,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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