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 码:0023 88 证券简称:新亚 制程 公告编号:2024 -084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股东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股东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湘材”)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5,106,976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0,213,952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2.00%;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收到湖南湘材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
股份达到 1%的告知函》,获悉湖南湘材按本次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510.6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0%,现将湖南湘材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和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日,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湖南湘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10.69万股,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
集 中 竞 价 交 2024-10-18
湖南湘材 易 5.4572 5,106,900 1.0000
至2024-11-1
合计 5,106,900 1.0000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数 39,410,000 7.7169 34,303,100 6.7169
湖南 其中:无限售 39,410,000 7.7169 34,303,100 6.7169
湘材 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条件股份
二、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杜鹃路 858 号奥克斯缤
纷广场 5 号地块 1 栋 910、911、923 房-197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4-11-1
股票简 新亚制程 股票代码 002388
称
变动类
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等)
A 股 510.69 1.0000
合 计 510.69 1.00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源(可多选)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不适用)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941 7.7169 3430.31 6.716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41 7.7169 3430.31 6.71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2)。股东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下简称“湖南湘材”)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已作出的承诺、意 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5,106,976
向、计划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0,213,952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2.00%。
本次减持合计 510.69 万股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一致,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是□ 否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例。
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1、湖南湘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湖南湘材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湖南湘材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湖南湘材本次减持及其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湘材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