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386 深市 天原股份


首页 公告 天原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天原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天原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2024 年 5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5 日


  6、主持人:董事长邓敏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389,723,663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94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54,547,2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23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35,176,46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70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9人,代表股份36,227,5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8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51,04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0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35,176,463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2.70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昌慧、杨婷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80,629,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66%;反对 8,993,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76%;弃权 100,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380,629,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66%;反对 8,993,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76%;弃权 100,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8%。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
告》

  同意 380,629,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66%;反对 8,993,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76%;弃权 100,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8%。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381,953,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061%;反对 7,770,6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9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56,8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5505%;反对 7,770,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44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380,629,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66%;反对 8,993,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76%;弃权 100,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8%。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380,629,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66%;反对 8,993,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76%;弃权 100,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33,7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8981%;反对 8,993,2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8243%;弃权 100,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76%。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74,856,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52%;反对 14,867,2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60,2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614%;反对 14,867,2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374,856,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852%;反对 14,867,2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1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360,22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9614%;反对 14,867,2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03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 381,060,4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71%;反对 8,663,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564,2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0866%;反对 8,663,2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1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80,629,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66%;反对 8,993,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076%;弃权 100,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