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YIBIN TIANYUAN GROUP CO.,LTD.
(四川省宜宾市下江北)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号宏源大厦)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保基
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
办法》(财企[2009]94 号)规定,以及四川省国资委2009 年12 月7 日下发的《关
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
[2009]90 号),本公司国有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将其持有的554.96 万股(按本次发行上限10,000 万股的10%扣
除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应分别承担的368.33 万股和
76.71 万股计算)公司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本公司已承诺将在股票上市后的3 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
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
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做任何
修改”。3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
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发行人”或“天原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84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不超过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10,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
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
中,网下配售2,0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
的通知》(深证上[2010]11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天原集团”,证券代码“002386”;其中本次公开
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8,0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4月9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
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4月9日
3、股票简称:天原集团
4、股票代码:002386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399,809,409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00,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4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其他法人股东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
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
通和转让。
(3)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
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号)规定,以及四川省国资委2009年12月7日下发的《关于宜宾天原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09]90号),本公
司国有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将
其持有的554.96万股(按本次发行上限10,000万股的10%扣除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应分别承担的368.33万股和76.71万股计算)公司
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
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本公司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
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8,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5
项 目 数量(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0,040,042 17.52 2013 年4 月9 日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2,739,523 15.69 2011 年4 月9 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50,170,024 12.55 2011 年4 月9 日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7,054,643 11.77 2011 年4 月9 日
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47,054,643 11.77 2011 年4 月9 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10,447,934 2.61 2011 年4 月9 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5,549,600 1.39 2013 年4 月9 日
内部职工股 6,753,000 1.69 2011 年4 月9 日
一、首次公
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
份
小 计 299,809,409 74.99 —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20,000,000 5.00 2010 年7 月9 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80,000,000 20.01 2010 年4 月9 日
二、首次公
开发行的
股份 小 计 100,000,000 25.01 —
合 计 399,809,409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
1、公司名称:
中文: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YIBIN TIANYUAN GROUP CO.,LTD.
2、注册资本(发行前):299,809,409 元
注册资本(发行后):399,809,409 元
3、法定代表人:肖池权
4、成立日期:1994 年1 月1 日
5、住所及邮政编码:四川省宜宾市下江北 644004
6、经营范围:基本化学原料,有机合成化学原料,化工产品制造、销售(含
危险化工产品生产及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工产品销售,其许可范围及有效期以许
可证为准)及进出口贸易,塑料制品,压力容器,电气维修,电线电缆,建材,
三级土建工程,化工防腐,化工机械制造安装,电气仪表安装施工(需许可证的
限取得许可证的分公司经营),生产医用氧(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香精香料的
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电力业务(按许可证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29
年6 月16 日止)。
7、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烧碱、水合肼、ADC 发泡剂、电石、三聚磷
酸钠、水泥、林产化工等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
8、所属行业:C4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9、电话:0831-3608918 传真:0831-3608918
10、互联网地址:http://www.ybty.com
11、电子信箱:ybty@ybty.com
12、董事会秘书:罗明辉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持股情况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任期起止日期 直接持有
(股)
间接持
有(股)
合计占发
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
1 肖池权 董事长 2009 年6 月-2012 年6 月4,000 0.00100%7
2 罗 云 副董事长、总裁 2009 年6 月-2012 年6 月1,800 0.00045%
3 李水荣 副董事长 2009 年6 月-2012 年6 月
4 唐蜀平 董事 2009 年6 月-2012 年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