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大北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巨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对全资子公司大农数、广东巨农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大北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巨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立彦、李 轩、谯仕彦、韩一军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