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383 深市 合众思壮


首页 公告 合众思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二级筛选:

合众思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0-03-1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UniStrong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8 号知春大厦1501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38-45 楼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3,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3 月24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2,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结果确定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
    锁定承诺
    本公司股东郭信平、李亚楠、孟力、姚明、应旻子、李兵承诺:在发
    行人股票上市前,以及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抵押、质押或在该股份上设定任何其它形式的限制或他项权利,不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郭信平、李亚楠和孟力承诺:
    自股份承诺锁定期结束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0 年2 月7 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本次招股的如下特点及风险: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9,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3,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000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本公司股东郭信平、李亚楠、孟力、姚明、应旻子、李兵承诺:在发行人股
    票上市前,以及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抵押、质押或
    在该股份上设定任何其它形式的限制或他项权利,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
    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郭信平、李亚楠和孟力除了履行上述自然人股东的承诺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根据公司2008 年4 月26 日召开的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 市场竞争风险
    GNSS 应用产品市场分为专业市场和大众市场两类。专业市场中的数据采集
    与测量终端产品技术含量高,进入门槛高,生产厂家少,目前公司的竞争对手主
    要系国际厂商,专业市场中的系统产品则需要在深刻理解客户需求基础上进行针
    对性的系统设计,因行业跨度大,应用范围非常宽广,所以在同种应用上的竞争
    较为有限;大众市场中PND 产品生产门槛相对较低,中小型企业数量众多,市场
    竞争激烈。
    (二) GPS 导航系统失效或停止工作的风险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5
    本公司主要产品分为GIS 数据采集产品、高精度测量产品、系统产品和车载
    导航产品。50%左右的GIS 数据采集产品、高精度测量产品工作使用单一的GPS
    系统,其他数据采集产品、高精度测量产品,特别是近年开发的新产品应用多系
    统兼容的卫星导航系统。按照国家的应用策略,公司的系统产品已全部使用多系
    统(GPS\GLONASS、GPS\北斗或GPS\GLONASS\北斗)兼容的卫星导航系统。车载导
    航产品全部使用GPS 系统。总体来看,公司约有60%的产品使用单一的GPS 系统。
    如果GPS 导航系统失效或由于其他原因停止工作,该部分产品将不再能够给客户
    提供相应服务,从而导致公司部分业务失去存在的基础。
    (三) 公司与Garmin 合作风险
    公司产品分为专业市场产品和大众市场产品两大类,专业市场产品包括专业
    手持机、数据采集器/移动GIS 平台、高精度测量产品、系统产品和车辆监控调
    度产品,大众市场产品系PND 产品。专业市场产品方面,Garmin 是公司专业手持
    机的原材料供应商,大众市场产品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代理销售Garmin 的PND
    产品,2010 年1 月20 日,公司与Garmin 签署《关于<独家经销协议>的补充协
    议》,放弃了Garmin PND 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取得了销售自主品牌PND 产品的
    权利。公司产品与Garmin 产品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性 质 类 别 与Garmin 产品关系
    大众市场产品 PND 产品
    报告期内代理销售Garmin 产
    品,2010 年开始将销售自主品
    牌的PND 产品。
    专业手持机 Garmin 系主要原材料供应商
    数据采集器 无关
    移动GIS 平台 无关
    高精度测量产品 无关
    系统产品 无关
    专业市场产品
    车辆监控调度产品 无关
    公司与Garmin 产品上的合作限定于专业市场产品中专业手持机和大众消费
    市场产品两部分。2009 年、2008 年和2007 年,公司向Garmin 采购专业手持机
    原材料和PND 的金额合计为14,202.20 万元、16,805.16 万元和22,155.12 万元,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61.13%、62.64%和69.51%,采购比重较高。2008 年8 月8 日,
    公司与Garmin 续签了《独家经销协议》,协议自2008 年7 月1 日起生效,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6
    2010 年12 月31 日终止。2010 年1 月20 日,双方签署《关于<独家经销协议>
    的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在大众消费市场,公司放弃了Garmin PND 产品
    的独家代理权,取得了销售自主品牌PND 产品的权利;而在专业市场,双方的合
    作方式不变,公司仍然履行《独家经销协议》的条款,享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
    应的义务。目前,公司已放弃Garmin PND 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准备销售自主品
    牌PND 产品,如果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双方的合作不能继续,公司需要自
    主生产或者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专业手持机硬件。
    (四)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09 年度、2008 年度和2007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减免所得税额分别为
    13,863,556.37 元、9,010,399.88 元和14,888,761.48 元。
    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
    收优惠的规定,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及相关减免优惠。2008 年12 月,本公
    司、北京思壮导航、思壮信息技术和上海易罗重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
    新的所得税法,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1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到期
    后若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其所得税率将变更为25%,从而对公司的净
    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国
    发[2000]18 号)第5 条的规定及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
    《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0]25 号)第1 条的规定,自2000 年6 月24 日至2010 年底以前,本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北京思壮导航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
    收增值税后,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根
    据《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本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沪财税政〔2000〕
    15 号),自2009 年4 月开始,上海易罗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
    退的优惠政策。2007 年、2008 年和2009 年,本公司、北京思壮导航及上海易罗
    合计收到增值税退税3,987,415.57 元、5,104,734.77 元和5,042,333.74 元,占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7
    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4%、5.55%和5.42%。2010 年过后,若公司、北京思
    壮导航和上海易罗不再享受增值税返还优惠,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三章“风险因素”及其他章节的相关资
    料,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四、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差异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各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以
    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表所示,提请投资者关注:
    每股收益(元)
    年 度 类别 每股净资产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2.47 1.1338 1.1338
    200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