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3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意见,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2021年将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审计。相关费用根据审计时点的市场行情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
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
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 人,
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203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25 人。注册会计师
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4.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
业务收入 13.3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1 亿元。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65 家
(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4.78 亿元,收费总额 2.1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 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 年度,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三、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沈文圣
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拥有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2004 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 年度签署了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长峰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3-2020 年度签署了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
和义务,因此,同意将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上市审计服务过程中,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