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9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7,5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14 元,共计募集资金 475,85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65,85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信息披露费等发行
费用共计 3,945,424.53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61,904,575.47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 2020年6月30日余 备注
额 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01678969 46,190.46 [注]
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合 计 46,190.46
[注]: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公司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账号 601678969 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
投资项目 金额 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差异原因
金额的差额
补充营运资金 12,567.86 12,573.46 5.60 利息收入扣除银
行手续费后净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 对外转让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投资项目完工程度和实
现效益
公司 2016 年度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募集资金通过增资及收购
的方式,取得增资后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约基)58%股份。 根据公司与原北京约基股东马立民、马立江、北京嘉值惟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分别于 2014 年 7 月 2 日、2015 年 4 月 29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
和《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北京约基 2015-2017 年度预测
实现合并净利润分别为 4,000 万元、5,200 万元和 6,800 万元。受国内外经济形
势不景气的影响,矿业、钢铁等行业投资大幅下滑,导致北京约基近两年新增订 单量减少及原有合同执行速度缓慢,北京约基业绩远未达到预期(北京约基 2015 年、2016 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204,092.91 元、-50,964,769.93 元)。同时, 北京约基业务在向立体停车库及农业机械转型,不符合公司当初通过收购及增资 北京约基以达到输送带和输送机协同发展的目的。
公司考虑到北京约基后续经营面临的风险以及解决方案的可操作性,本着最 大限度的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尽可能收回投资和力争投资损失最小化的原 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由北京约基的业绩承诺人马立民指定其独资公司北京搏 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搏思农业”)受让双箭股份公司持有北京约基 58%的股份。公司转让北京约基 58%的股权,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发 展战略进行的合理调整,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更好地做强输送带主业,做 大医养结合的大健康产业。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与北京约基的自然人股东马立
民、马立民独家出资的搏思农业公司、北京约基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签署的《关
于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北京
约基 58.00%股权以人民币 3.5 亿元的协议价格(高于以 2017 年 1 月 31 日为评估
基准日的评估值同时高于公司原取得上述股权的价格)转让给搏思农业公司。
北京约基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后,公司不再持有北京
约基股份,股份转让完成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投资项目完工程度详见和实现效益详见附件 1 和附件 2 之说明。
(二) 对外转让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双方参考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1 日出具的国融
兴华评字报[2017]第 610021 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共同协商确定股份转让定价为3.5 亿元,与当初增资及收购北京约基 58%股权时支付的 33,622.60 万元溢价1,377.40 万元。2017 年度公司因转让上述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为 5,371.92 万元,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 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
2017 年 4 月 19 日,搏思农业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18,000 万元,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北京约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58%股权的议案》后转作本次股份转让款。剩余股权转让款 17,000万元及延迟付款违约金11,624,157.65元已于2019年7月10日前分次全部收回。转让价款除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外,其他均用于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投资活动,具体如下:
2018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
设“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高强力输送带项目”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 2.5 亿元(其
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 1.3 亿元、流动资金为 1.2 亿元)投资建设“年产 1000
万平方米高强力输送带项目”。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
资 1.42 亿元,该项目的生产线已建设完成,全部开始投入生产。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
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分别以人民币 41,991,154.05元、18,008,845.95 元收购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环能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能传动)55.99%股权、浙江凤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环能传
动 24.0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环能传动 80%的股权,将其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环能传动已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6,000.00 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系通过补充营运资金缺口,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改善公司流动性指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
况说明
详见附件 2 之说明。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6,190.4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6,196.06[注 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6,196.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16 年:46,196.0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