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0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亚
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
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经中国证监会
审核无异议。
3、2011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稿)》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1年5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确认:本次25名股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25名激励对象获授370
万份股票期权。
5、公司于2011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调
整后股票期权数量为820万股,其中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40万股,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80万股,行权价格为32.38元。
6、因激励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志
刚先生出现不符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条件的情况,公司
取消陈志刚先生已获授的20万份公司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7、因激励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费维
国先生出现不符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条件的情况,公司
取消费维国先生已获授的20万份公司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8、2012年5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的8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公司14名激励对象,授予日为2012年5月
3日,行权价格为30.92元。
9、公司于2012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
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期权的激励对象为23人,股票
期权数量为1,050万股,行权价格为21.50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120万股,
行权价格为20.53元。
10、公司于2012年9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激
励对象调整的议案》,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
励对象因身体原因长期病假,考核不合格不符合第一期行权条件,1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行权。经过本次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为21人,可行权数量为243.75万份。
11、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股票期权价格为21.40元,数量不变,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43元,数量不变。
12、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调整的议案》。因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丁海富、王文广、
俞曙、严伟群、陈亦根、谢兴龙、林迪、王景升、冯林永、邵国兴因个人资金原
因放弃本期行权,刘歆、郑军伦、许以斌因离职取消本次及后续尚未进入行权期
的股票期权,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
对象为10人,可行权数量为900,000份。
二、本次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行权前,13名激励对象丁海富、王文广、俞曙、严伟群、陈亦根、
谢兴龙、林迪、王景升、冯林永、邵国兴因个人资金原因放弃本期行权,刘歆、
郑军伦、许以斌因离职取消本次及后续尚未进入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根据《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
象和可行权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23名调整为10名,对应第二期可行权期
权予以注销,调整后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900,000份。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份)
1 张建夫 副总经理 150,000
2 沈之能 副总经理 112,500
3 童 霞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3,750
4 何静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