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17-031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在2017年3月17
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的公告》(2017-030 号公告)中披露了下属全资子公司
北京北方华创真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真空”)中标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隆基”)中宁硅棒扩建及云南硅棒扩建两个项目,其中中宁硅棒扩建项目实际采购人为西安隆基全资子公司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隆基”),云南硅棒扩建项目实际采购人为西安隆基全资子公司丽江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近日,北方华创真空与宁夏隆基已就中宁硅棒扩建项目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宁夏隆基购买北方华创真空生产的单晶炉设备,合同总金额16,8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买方公司名称: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电子原器件、电器机械、计算机软硬件、办公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的开发、生产、销售。
注册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新堡镇团结南路
宁夏隆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6日期间,公司未与宁夏隆基签订设备
买卖合同。
3、履约能力分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宁夏隆基资产总额138,640.32
万元,净资产108,794.48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33,168.84万元,净利
润23,452.70万元,资产结构合理,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16,808万元。
2、结算方式:承兑或电汇。
3、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
4、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可提交买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在资金、人员、技术、产能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本合同金额16,808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162,238.74
万元的10.36%。
3、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7年、2018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
定的积极影响,但对公司业务及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将面临赔偿违约金的风险。
2、合同付款方式为根据交货进度分期付款,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设备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