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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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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材料后,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相关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聘任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鉴于上述,我们同意聘任吕灏先生、陈轮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韩国权先生、李庆先生、王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二、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系支持其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赵合宇  王璞  王钧
                                                2021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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