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西安产业园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系支持其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赵合宇 王璞 王钧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