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股东刘志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
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大股东刘志坚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76%)。
2022 年 3 月 30 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刘志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及实施情况的告
知函》。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刘志坚先生未减持
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刘志坚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份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867.60 18.26
刘志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66.90 4.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400.70 13.69
合计持有股份 3,200.00 3.27
刘琪 3,200.00 3.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合 计 21,067.60 21.5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刘志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及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