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刘志坚先生因个人财务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3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98%。
2018年3月19日,公司收到刘志坚先生出具的《关于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目前的市场状态及个人财务状况,决定终止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坚先生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9,65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7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终止减持计划不违反控股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刘志坚先生提交的《关于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