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5.50元/股;并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55), 上述事项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2,365,171股,占公司总股本1.48%,最高成交价为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6,328,096.13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
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8年12月5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510.54万股。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不得超过2,510.54万股的25%,即627.64万股。
4、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