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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5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11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1 名,涉及的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4.1313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50%;行权价格均为 40.199 元/股。

    2、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简称:预留授予部分为“顺丰 JLC2”。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预留授予部分为“037315”。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本次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 202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止。

    6、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对本次激
励计划中涉及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对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7 个月。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截至本公告日,预留授予第二
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

    (二)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满 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4)具有《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足行权条件。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本激励计划规定不 得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或不再符合参
与本次股权激励的条件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 的业绩考 核目标为:2023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3,150 亿元或 2023 年归母净利润率不  公司 2023 年归母净利润率
低于 2.6%;(“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  3.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为计算依据;“归母净利润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成。
营业收入;计算“归母净利润率”时,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
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经收集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
(1)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个人层面考  绩效的综合考评,本次可行权
核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共计 31 人,激励对
考核结果    A1    A2  B1  B2    B3    C1  C2 及以下  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如下:
行权比例          100%        50%            0%          (1)预留授 予激励对 象不含
(2)核心骨干人员个人层面考核如下表所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考核结果                                          C2 及以下  心管理人员3名个人层面考核
              A1  A2    B1    B2    B3  C1          结果为 B1 及以上,1 名个人层
 行权比例              100%            50%        0%      面考核结果为 B2;

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  (2)核心骨干人员25名个人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  层面考核结果为 B2 及以上;2
例。                                                名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 B3。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31 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4.1313 万份。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鉴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41.593 元/股调整为 40.199 元/股。

    (二)鉴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 4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未达到 100%,需注销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6312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数量由 80.2875 万份调整为 77.6563 万份。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