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10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21 号)(以下简称“批复”),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55,644,045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36395338
邮箱:sfir@sf-express.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龙伟、宁小波
联系部门: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82492260
邮箱:yuanxinyi@htsc.com(请发送认购意向函后电话确认)
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田聃、龙海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5051166
邮箱:ECM_Project_Ace21@cicc.com.cn(请发送认购意向函后电话确认)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