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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24

泰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终止收购泰尔(安徽)工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科技”)部分股权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股权收购是经公司审慎考虑并经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协议,亦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任何交易款项。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终止收购泰尔科技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方明、张居忠、尤佳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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