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纶新材;
证券代码:002341)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2024 年 4 月 15 日、2024 年 4 月 16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7),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仅为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 2023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