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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0

新纶新材: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3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合作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项目合作以届时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对公司 2022 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富山工业园管委会”)和珠海格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创投控”)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或“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内容,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规划,积极推动电池电芯用高性能材料、光电材料、精密制造、研发及销售中心等项目落户珠海,共同打造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和光电材料产业园,积极推动相关上下游产能在珠海市集聚。项目总投资预计 42 亿元,分两期实施。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如合作进展顺利,各方将进一步签订具体的项目协议,公司将根据项目协议内容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富山工业园管委会

  公司名称: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403684476527L

  法定代表人:韩云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西 1 号

  珠海市富山工业园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端,地处珠海、江门交汇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园区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西部,规划总面积 152.53 平方公里。园区重点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电气、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富山工业园致力打造成为珠江西岸实体经济发展新平台、产城融合示范区。

  富山工业园管委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2、格创投控

  公司名称:珠海格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2MABTU84Y2H

  注册资本:4000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龙鑫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 18 号 1 栋 1 层 103-046 室(集中办公区)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格创投控为珠海市龙头国企、珠海首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格力集团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和进行产业引进和产业培育的重要平台,是格力集团着力打造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的重要载体之一。

  格创投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
力。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乙方:珠海格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原则

  坚持开放、公平、科学、有序的原则,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合作,依托乙方平台优势,汇聚资源,壮大珠海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

  (2)合作内容

  a.丙方积极推动产业项目落地珠海。

  丙方结合自身发展规划,积极推动电池电芯用高性能材料、光电材料、精密制造、研发及销售中心等项目落户珠海,共同打造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和光电材料产业园,积极推动相关上下游产能在珠海市集聚。项目总投资预计 42亿元,分两期实施。

  b.乙方发挥其优势积极开展与丙方合作。

  乙方充分发挥其场地、资本方面的优势,与丙方积极开展为实施珠海新落户产业项目的合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厂房建设、产业投资、供应链金融等方面的合作,以实现丙方业务尽快在珠海落地。


  c.甲方为丙方提供优惠政策支持。

  在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甲方依法依规、充分发挥园区招商引资统筹职能,协调相关部门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保障丙方项目有效落实。

  (3)组织保障

  甲、乙、丙三方共同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接洽工作。

  (4)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5)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主体各方均不产生具体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各方权利义务以具体签订的项目协议为准。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根据具体情况签订补充协议以推进本框架协议的落实。
    四、战略合作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在加快推进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迎来广阔发展空间,而在消费电子上游产业中,材料领域一向是国内厂商的短板。在科技战、贸易战背景下,国内厂商越来越注重供应链安全及上游材料国产化带来的高性价比,国内新材料行业市场空间巨大。

  公司以高端精密涂布技术为核心,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破解新材料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为目标,在新材料行业的多个细分领域实现技术突破,打破了国际巨头数十年以来的产业垄断和技术封锁。公司致力于成为新材料领域数一数二的服务商,助力国家在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实现全面化国产替代和技术升级。

  公司此次与富山工业园管委会和格创投控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充分利用公司的优质资源、发挥公司在新能源材料行业和光电材料行业的优势,并依托富山工业园管委会和格创投控平台优势,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价值,保持相对于竞争对手的领先地位和稳固的市场地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本协议为三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事宜还需各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项目协议,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战略合作协议履行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对主体各方均不产生具体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各方权利义务以具体签订的项目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披露的签订意向性协议情况

  (1)201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3),公司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合作方签
署了战略合作协议。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签署业务收购
协议的终止协议等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上述战略合作已经终止。

  (2)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
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目前双方合作顺利,协议正常履行中。

  2、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无变动,除控股股东可能因股票质押违约处置导致被动减持情形外,未来三个月内亦无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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