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0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3 月 13 日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五)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 5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79 名激励对象授予 4,770.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为 3.3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4 月 18 日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情况
(一)期权简称:新纶 JLC3 期权代码:037235
(二)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2 年 3 月 25 日
(三)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 年 5 月 16 日
(四)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预留授予数量:800.00 万份
(六)本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9 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预留部分授予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股票期权总数的 例
比例
1 杨栋 副总裁 150 18.75% 0.13%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8 人) 650 81.25% 0.56%
合计 800 100.00% 0.6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总额的 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一致,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3.39 元/股。
(八)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 2022 年
授予,则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时间。
(九)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 2022 年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上述所列营业收入为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数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满足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才可根据其所在 组织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行权。个人当期可行权比例的计算 公式如下:
个人当期可行权比例=个人所在组织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激励对象所在组织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所在组织业绩考核结果 组织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优秀 100%
良好 80%
合格 60%
不合格 0%
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可行权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优秀 100%
良好 80%
合格 60%
不合格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未能行权部分不可递延,由公司统一注销。
三、本次预留授予与已披露的《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预留股票期权获授员工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
事会确定以 2022 年 3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
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与公示信息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