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 2018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6月 30 日及 2018 年 7 月 17 日披露
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0 年 5 月 5 日届满,现在届
满前六个月将实施具体情况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8 年 11 月 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 号)。截止 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健顺云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433 万股,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入均价
为 11.37 元/股,购入数量 43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7%,合计成交金
额合计为 4,922 万元,剩余金额留作备付资金。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即
从 2018 年 1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
质押、担保等情形,且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决议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延长存续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计划的存续期为 18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之日起算,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也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或延长。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其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持
有人会议批准,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
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