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暨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代码:037733;期权简称:新纶JLC1。
2、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68名,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90.80万股,行权价格为10.20元/股。
3、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共分为4个行权期,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期限为2019年3月29日至2020年3月27日。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5、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纶科技”)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暨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授予情况简述
1、2017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7 年 3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
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公司网
站予以公示,并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5、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分别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6、2017 年 4 月 14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新纶 JLC1,期权代码:037733。其中,激励对象罗月三、于兆卫在股份登记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由209人调整为207人,授予数量由1,000万股调整为 997 万股,调整后,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1.98%。
7、2018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5
元/股调整为 10.23 元/股;授予总股数由 997 万股调整为 1,994 万股,其中,可
行权股数为 1,877 万股;未达到行权标准并予以注销的股数为 117 万股;因被授
予人员离职等原因,导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由 207 人调整为 190人。
8、2019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共有 38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其中,第一个可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有17人已于2018年 5 月注销完成,第二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有 19 人,导致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由 207 人调整为 171 人。公司取消首次授予 19 名激励对象
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 162.40 万股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171 人,由于公司于
2019 年 4 月对原总裁傅博先生、原董事会秘书高翔先生、财务总监马素清先生作出予以扣除年度奖金以及股权激励等内部处罚措施,因此公司本次将注销上述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44 万股股票期权,本期可行权人数为 168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674 万份,本期可行权行权期可行权股数为 290.80 万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1、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向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
个自主行权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29 日-2020 年 3 月 27 日,第二个自主行权期“自
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 20%。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足行权条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形,满足行权条件。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16 年净利润为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4 个会计年度 50,146,900.37 元;
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 2018 净利润为
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301,123,120.91 元,已实
第二个行权期: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 现 净 利 润 增 长 不 低 于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30% 330%,满足行权条件.
三、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期权代码及期权简称:
公司第一期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7733;期权简称:新纶 JLC1。
2、行权期限:
公司第一期授予股票期权共分为四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19
年 3 月 29 日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
3、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4、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涉及人数共 171 名,截至申请日本期可行
权人数为 168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90.80 万股,行权价格为 10.20
元/股。
6、股票来源: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6、本次股票期权被授予人及可行权数量情况:
姓名 职务 已获授尚未行 本期可行权的数 剩余未行权的数
权的股票期权 量(万份) 量(万份)
数量(万份)
傅博 董事、副董事长 96 0 72
吴智华 董事、副总裁 64 16 48
侯海峰 副总裁 48 12 36
翁铁建 副总裁 40 10 30
王友伦 副总裁 40 10 30
马素清 财务总监 40 0 30
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 1,346.00 242.80 758.40
合计 1,674.00 290.80 1,004.40
7、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止。
8、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
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