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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41 深市 新纶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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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关于铝塑膜项目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24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铝塑膜项目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合同相关内容由于涉及商业秘密,公司在允许的范围内披露相关信息。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9年1月23日,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纶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复材”)与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签订了2019年度铝塑膜产品采购协议,在双方已有采购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确定了本年度铝塑膜产品的采购计划、采购单价等具体要素。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6984663896

    法定代表人:王瑀

    住所: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模块系统、电池模块管理系统、充电系统等电动车储能及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马达、驱动器、大功率POWERIC、电力电子元器件等驱动马达及控制模块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车传动系统、电动空调系统、电动转向系统、电动刹车系统、发电系统、电力转换系统等电动车辅助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他锂电池产品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纸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废旧锂电池的回收
和再利用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孚能科技与新纶科技及新纶复材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孚能科技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截止本公告日,双方交易不存在逾期应收账款。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以下简称“合同”或者“本协议”)

    1、合同双方

    甲方: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乙方: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1)根据双方共同承认的《采购技术规范》等,甲方向乙方下铝塑膜产品的采购订单,乙方保质保量向甲方提供该产品。

    (2)根据双方的市场定位、战略规划,共同开展技术、产品、客户等方面的战略合作。

    3、合作期限

    合同采购期间为2019年全年。

    4、产品供货保证

    (1)双方约定2019年度铝塑膜产品保供需求为800万平方米。

    (2)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优先保证甲方需求。

    5、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如甲方全年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采购总量,或乙方未能按甲方提供的产品需求计划及时供货,则构成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孚能科技是中国知名动力锂电池生产厂商,在国内软包动力锂电池领域具有突出的行业地位,并为国内外诸多新能源车型提供动力电池系统配套。孚能科技现有两个主要的软包动力锂电池生产基地,分别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和江苏省镇江市(在建)。

    2、公司2016年完成对日本凸版印刷旗下锂电池软包铝塑膜项目收购后,积极把握国内新能源锂电池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一方面做好产品推广销售,目前
已成为包括孚能科技、捷威动力、微宏动力、卡耐新能源、中信盟固利、桑顿新能源、多氟多等知名软包动力电池的独家或主要铝塑膜供应商。2018年度公司在国内动力铝塑膜市场占有率已超过70%,未来随着客户产能的逐步释放,动力产品销售量有望维持逐年翻倍增长;另一方面,经过两年的建设期,公司常州铝塑膜工厂第一套月产能300万平方米的产线于2018年四季度正式投入运行,在消费类电子产品锂电池中使用的银色、黑色铝塑膜均已通过ATL等大客户的认证,预计2019年1月份产量接近50万平方米,常州工厂的动力铝塑膜产品也在积极开展客户认证工作,预计将于2019年二季度实现批量供货。根据市场调研分析及年初与主要客户的沟通情况,预计公司日本三重、中国常州铝塑膜产品2019年度合计出货量不低于3,000万平方米。

    3、本次签署的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合同约定铝塑膜销售量仅占公司总产能的15%,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合同因市场原材料单价、加工成本等发生变化的因素,影响实际收益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