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美国阿克伦聚合物系统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美国阿克伦聚合物系统公司股权的议案》,鉴于美国外资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将对公司收购美国阿克伦公司45%股权事项实施限制,本次交易无法按原定计划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对美国阿克伦聚合物系统公司股权的收购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光电显示产业链上的研发创新能力,通过资源整合布局下一代柔性显示材料市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纶”)收购美国AkronPolymerSystems,Inc.(中文翻译为:阿克伦聚合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为“阿克伦公司”或“标的公司”)4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收购美国阿克伦聚合物系统公司45%股权的公告》(公告标号:2017-132)
二、交易终止原因
由于标的公司曾经参与涉及美国军用材料的相关项目,本次交易需通过美国外资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审查批准后方可交割。根据香港新纶与标的公司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如果CFIUS已经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购买方或标的公司,表明CFIUS打算发送或已向美国总统发送报告,建议总统暂停或禁止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或对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施加重大限制,并且标的公司或购买方任一方认为无法接受该限制,可由购买方或标的公司任一方提出终止。该信息已在公司2017-132号公告中进行相应披露。
截止2018年5月,经反复多次沟通,CFIUS始终明确表示将对本次交易实
施限制,本次交易无法按照原定计划顺利实施。为保障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经与标的公司股东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收购。
三、终止收购的影响
1. 本次交易各方均承诺,本次终止交易不会导致相互之间发生索赔、诉讼
事宜。交易各方为实施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评估、法律等费用,由交易各方自行承担。
2. 本次交易终止不影响公司继续与阿克伦公司进行合作,公司将依托与阿
克伦公司在深圳市设立的合资公司——聚纶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继续在光电显示领域的业务拓展。
3. 由于股权收购未能完成,预计将对相关技术的引入带来一定障碍,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与海外合作方的沟通协商,避免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