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7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调整后的190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拟行权数量为1,87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1,794万股的1.68%,19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数量为375.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1,794万股的0.34%。
2、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授予情况简述
1、2017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17年3月18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
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公司网站予以公示,并于2017年3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全部议案。
5、2017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分别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6、2017年4月1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新纶 JLC1,期权代码:037733。其中,激励对象罗月三、于兆卫在股份登记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由 209 人调整为 207 人,授予数量由1,000 万股调整为 997 万股,调整后,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1.98%。
7、2018年5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5元/股调整为 10.23 元/股;授予总股数由 997万股调整为 1,994 万股,其中,可行权股数为1,877万股;未达到行权标准并予以注销的股数为117万股;因被授予人员离职等原因,导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由 207 人调整为190人。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1、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向股权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为2017年3月29日,第一个行权期“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20%。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足行权条件。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16年净利润为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4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 50,146,900.37元,2017
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 净利润为
行权条件。 172,530,469.34元,已实
第一个行权期:以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 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率不低于130% 130%,满足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19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
期权数量为375.4万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3月29日;
2、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23元/股;
3、本次可行权人数为:190人;
4、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5、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6、本次股票期权被授予人及可行权数量情况:
已获授尚未行 本期可行权的数 剩余未行权的数
姓名 职务 权的股票期权 量(万份) 量(万份)
数量(万份)
傅博 总裁 120 24 96
侯海峰 副总裁 60 12 48
翁铁建 副总裁 50 10 40
王友伦 副总裁 50 10 40
吴智华 副总裁 80 16 64
马素清 财务总监 50 10 40
高翔 董事会秘书 50 10 40
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 1417 283.4 1133.6
总计 1,877 375.4 1501.6
7、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至2019年3月
28日止。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项”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行权完毕,行权期限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9、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变动日期 变动原因 变动股份数量(股)
侯海峰 副总裁 2017年11月15日 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减持 500,000
10、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四、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共计375.4万份,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3,754,000股,股本的增加将会影响公司2018年基本每股收益,但影响较小。
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