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0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等因素综合考量,同意对已回购的部分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5,000,000股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了上述 5,000,000 股股票的注销手续。该部分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5,131,291,557 股变更为 5,126,291,557 股,注册资本由 5,131,291,557 元变更为
5,126,291,557 元。
因此,公司决定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总股本等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3,129.1557 万元。 512,629.1557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股本为 513,129.1557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股本为 512,629.1557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