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02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5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在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其中,董事王敏女士、魏薇女士、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许开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周波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张翔女士、张宇平先生、张坤先生、蒋淼先生、娄会友先生、张爱青先生、潘骅先生、王强先生、焦华先生、唐洲先生、张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穆猛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穆猛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个人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王德平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何阳女士任期届满,其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尽职尽责,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道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何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1)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穆猛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3668616
传真:0755-33895777
电子邮箱: mumenggang@gem.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2)证券事务代表何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3668616
传真:0755-33895777
电子邮箱:heyang@gem.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简历
许开华,男,汉族,1966年2月生,中共党员,中南大学冶金材料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南大学兼职教授,公司创始人。曾在中南大学从事教学、研究,曾与东京大学山本研究室进行短期合作研究(受聘高级研究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许开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持有公司股东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31.465%股权。同时,许开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6,805,380股,许开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王敏女士为夫妻关系,两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经查,许开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波,男,汉族,1968年7月生,中国人民大学MBA研修班毕业,工程师。曾先后任职于宝钢集团朝阳精密带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2001年入职格林美,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周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239,0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周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翔,女,汉族,1980年11月生,沈阳化工大学化工机械专业毕业,硕士学历。2006年入职格林美,历任公司技术发展中心主任、公司创新驱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总办主任、格林美(武汉)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翔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8,300股,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张翔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宇平,男,汉族,1979年5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大学,工学博士。曾任职于万容科技。2015年入职格林美,历任公司环境产业发展总监、创新驱动办主任、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工作组副组长、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战略联盟回收利用分会理事长、中国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循环利用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张宇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张宇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穆猛刚,男,汉族,1981年8月生,上海财经大学MBA,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13年入职格林美,历任江西格林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财务副总监、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穆猛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70,5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穆猛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坤,男,汉族,1986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南大学有色金属冶金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后。2015年入职格林美,历任公司技术发展部经理、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格林美废物再生与新材料研究院院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废物再生与新材料研究院院长。张坤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2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张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淼,男,汉族,1984年6月生,荷兰Wage ni nge n University食品质量管理专
业毕业,硕士学历。2013年入职格林美,历任公司进口部副总监、总监、海外市场部总监、钴镍原料战略采购部总监、公司国内市场三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蒋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蒋淼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娄会友,男,汉族,1986年6月生,中共党员,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入职格林美,历任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资金管理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资金总监。娄会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娄会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爱青,男,汉族,1974年1月生,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先
后任职于福州(台资)新代文具南京分公司、无锡通达不锈钢有限公司。2012
年入职格林美,历任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生产副总、常务副总、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爱青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04,2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张爱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