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11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2月10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13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陈星题先生、魏薇女士、吴浩锋先生,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吴树阶先生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资
产的议案》。
《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浙江
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参股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针对该事项出具
了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敏女士、陈星题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