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5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关于聘任蒋淼
先生、焦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31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陈星题先生、唐鑫炳先生、吴浩锋先生,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吴树阶先生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查,聘任蒋淼先生、焦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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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蒋淼,男,汉族,1984年6月生,荷兰Wageningen University食品质量管理专
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入职格林美,历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进口部副总监、总监,前驱体海外市场部总监,钴镍原生原料战略采购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内市场三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蒋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蒋淼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焦华,男,汉族,1973年5月生,中共党员,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毕业,本科学历。曾任湖北金龙泉集团分公司车间主任、生产负责人。2006年8月入职格林美,历任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审计部经理,武汉汉能通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格林美(武汉)城市矿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焦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焦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