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7
长 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姜月影女士、刘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以上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姜月影女士,1980 年 4 月出生,高级会计师。2003 年毕业于吉林农业大学财
务会计专业管理学学士;2004 年至 2006 年在首钢长白机械厂(国营 5523)任会
计;2007 年至 2008 年在首钢长白机械厂任财务部部长助理;2009 年至 2013 年
在首钢长白机械厂任财务部副部长;2014 年至 2015 年在秦皇岛首钢长白结晶器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2016 年至 2020 年在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任主管会计;2021 年至今任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姜月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长春光机所控股公司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监事人员任职条件。
刘爽先生,1982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6 年毕业于
吉林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9 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2009
年至 2015 年在长春光机所财务管理处任工程师;2015 年至 2016 年在长春光机
所光电探测部项目办任科研财务助理;2016 年至 2018 年在长春光机所工程科研管理处工作;2018 至今任长春光机所财务管理处副处长。
刘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长春光机所财务管理处副处长,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监事人员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