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
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037889,期权简称:威腾 JLC5。
2、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
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51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092.48 万份,行权价格为 3.82 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12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一、关于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
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30%。
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
2、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行权业绩条件: 经审计,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业绩条件需满足:2022 年净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利润不低于 1.35 亿元。 2.55亿元,公司层面满足行权业绩条
件。
4、个人层面考核内容: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
结果划分为(A)、(B)、(C)、(D)、(E) 激励对象中除 3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若激励对象 不满足行权条件外,其余 251 名激励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 对象考核结果均为 C 级及以上,满足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若激励对 行权条件。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E),则上
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
注:上表中若出现数据与定期报告有差异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251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 1,092.48 万股,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
公司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
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原行权价格3.88 元/股调整为 3.82 元/股。
2、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说明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中的原 3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05.6 万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行权安排
1、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止。
3、行权价格:3.82 元/股。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符合公司有关业务操作及合规性需求。
5、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51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092.48 万份。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数量:
获授的股票 本期可行权股 本期可行权股票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票期权数量 期权数占目前总
(万份) (万份) 股本的比例
田华臣 董事、总裁、财务负责人 90 27 0.03%
杨林 董事、副总裁 60 18 0.02%
李颖 董事 150 45 0.06%
张清 董事 80 24 0.03%
鄢光敏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50 15 0.02%
徐铁柱 副总裁 20 6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3,191.60 957.48 1.20%
(245 人)
合计(251 人) 3,641.60 1,092.48 1.37%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截止 2023 年 12 月 1 日,
公司总股本为 79,708.4570 万股,以上表格中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6、可行权日:
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7、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四、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对于本批次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核查,公告日前 6 个月内,公司副总裁、董事杨林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行权买入公司股票 18 万股。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行权后 6 个月内不得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 6个月内不得行权。
七、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期间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0,800.937万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